发布时间:2018-01-0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见附件)就读,且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2018年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法语和日语语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外语类保送生25人,其中英语专业20人,法语专业3人,日语专业2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招生程序
1.报名与考核
(1)符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需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或“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zs.whut.edu.cn:8080)(二者择其一即可),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考生必须在2018年1月28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申请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根据要求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对报名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类保送生测试,有关测试具体安排见初审后公告。
(3)外语类保送生测试项目包括外语笔试(含阅读与写作、听力测试等)和口语面试,满分300分。
(4)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划定资格线并确定拟保送录取学生名单,相关学生信息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录取办法
(1)经公示无异议考生,我校将按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2)外语类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法语和日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1.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8年的保送生招生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附件:2018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
外国语中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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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中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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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校 |
南昌外国语学校 |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
济南外国语学校 |
太原外国语学校 |
郑州外国语学校 |
长春外国语学校 |
武汉外国语学校 |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 |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
南京外国语学校 |
深圳外国语学校 |
杭州外国语学校 |
重庆外国语学校 |
厦门外国语学校 |
成都外国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