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2-0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决定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以下简称“学测”)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武汉理工大学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学校办学历史起源于1898年建立的湖北工艺学堂,办学125年特别是近70年来,学校共培养了近70万名高级专门人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为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培养人才规模最大的学校,是我国三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24年基础招生计划为1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总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

2.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附件)选择6个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自然(或社会)成绩达到“均标”及以上级别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理工类专业申请者以“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科目成绩为准,文理兼收专业申请者以“语文、数学A/B、英文、自然/社会”科目成绩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动画)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还须向我校提供术科考核美术作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术科考核合格方可具备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部分特殊专业报考要求以附件注释为准。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相关说明: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五、审核考核

(一)审核阶段

1.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审核合格名单,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相关说明: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1.考核形式:远程面试

2.考核时间:暂定2024年5月(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六、录取办法

1.学校将综合考生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24年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

2.考生须于2024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到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动画)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入学与体检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它不受限专业。

八、在校管理与培养

1.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及住宿费

1.台湾地区学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收取标准按2024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宿一般安排与内地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十、监督机制

我校相关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27)87651423。

十一、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58号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立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8627)87859017  86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十二、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联招办相关要求执行。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对2024年此类招生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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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三楼
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传真)
域名:zhaosheng@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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